完善“权力反腐”,扩展“权利反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究
执**的*风问题是关系到*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这是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对我们的反复告诫。从国际国内的大环境上去考虑,反腐败问题尤为突出。国际上,西方以“推广民主价值观”为幌子,策动和操纵一些国家的内乱,以达到颠覆那些与西方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或者不亲西方的国家的*府的目的。在国内,社会转型时期是一个矛盾高发期,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出现,有些社会矛盾由于处理不当甚至激化。而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社会矛盾和*府工作的某些失误以及社会上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大肆兜售西方的所谓“普世价值”,大肆歪曲我们*的历史,否定我们*几代领导人,进而否定共产*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推动所谓的“颜色革命”。如果我们不是从生死存亡的高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确保我们*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不变,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种种阴谋,我们就会犯极大的错误。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产生腐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尤其是这样。权力和资本的结合,就会形成对中国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危害极大的权贵资本主义。它既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又危害了我们*的执*基础,我们必须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在中国共产*成立90周年之际,总结我们*进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教训,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是非常必要的,是既关系到我们*的生存与发展,同时更关系到我们的改革开放是否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道路继续前进,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是大步推进还是停滞不前甚至向后倒退的重大问题。在反腐败问题上全社会似乎是众口一词,就连当年王宝森在落马前还在大谈反腐败的大道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仅看是怎么说,更要看是怎么做。从纵向回顾我们国家反腐败的历史,用某些人的说法(不一定正确),是经历了“运动反腐”(比如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之前)、“*治反腐”,现在进入了“法治反腐”。从横向看各种*治力量的反腐败主张,一部分人高举“普世价值”的大旗,主张通过**轮流执*,三权分立、私有化等来限制腐败;另外一部分人主张像改革开放以前那样,把监督权交给群众,通过“群众运动”的形式来制约腐败。而笔者结合中国的国情以及历史和现实,认为应该建立一种纳入法治轨道的,又有广大民众参与的反腐败长效机制,根据反腐败理论探索方面的新说法,笔者将此表述为“完善‘权力反腐’,扩展‘权利反腐’”。所谓“权力反腐”就是用“权力”监督“权力”,就是依靠纪检、监察、反贪机关,积极介入调查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查处或者接受举报后积极查处腐败现象。所谓“权利反腐”就是鼓励和在法律上保护广大民众通过包括通过络监督等方式来参与反腐败斗争。有关专家认为,在权力缺乏监督的当下,络恐怕是民权限制公权的最低门槛和最方便手段,也是“顶层”体察民情民意以保持执*合法性的最真实平台。“权力反腐”是反腐败的主要渠道。因为只有享有法律赋予的某种权力的某些机关,才能对那些涉嫌腐败的官员进行调查和处理,这种查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应该像过去的那种“运动反腐”的形式,随便几个人进行某种捕风捉影的“揭发”,未经调查,就可以随随便便给一个人定罪。但是“权力反腐”的短板就是由于现实的社会原因,准确迅速了解腐败状况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比如,由于所谓的“官官相护”,某些官员对其他官员的腐败信息加以掩盖;也由于“官官相护”,群众的揭发信件常常会落到被揭发者的手中,揭发者受到打击报复;由于自己或者看到别人受到打击报复,民众对腐败现象的不敢揭发;由于考虑与自身的利害关系,在民众的知情权有限的情况下,某些机关办人情案,大化小,小化无。也就是说,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不仅腐败的情况不容易被上级机关和广大公众了所解,就是某些机关徇私枉法的情况也同样不容易被上级机关和广大公众所了解。这就为腐败现象逃避打击提供了可能性。而以“络监督”为主要特征的“权利反腐”刚好弥补了“权力反腐”的这一缺陷和不足。相对于“权力”而言的狭义上的“权利”一般指那些不掌握公权力的普通民众;而广义上的“权利”在特定的具体环境中应该包括不担任主要和最高职务的低层领导和一些副职领导。因此,这就为对“权力”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监督提供了可能性。而所谓“络监督”只不过是为这种监督的结果让更多的人知情提供的一条最便捷的渠道。由于络所形成的舆论压力,有时候会促使上级有关部门最起码也“丢卒保车”和“挥泪斩马谡”,在这个意义上,以“络监督”为主要特征的“权利反腐”就有了高层和底层的双重需要,虽然最终是需要公权力的出手处置才能够收到反腐败的效果,但是在现在的社会现实中,它毕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但是,任何事物往往都会有其两面性,“络监督”也不例外,也会有其局限性。正直的人可以利用它便捷地向公众披露腐败的信息,别有用心的人也可以利用它发表虚假信息,诬陷好人,把水搞混;另外,一些即使没有恶意的人也会因为将没有经过验证的信息发布出去,在客观上产生诬陷好人,把水搞混的消极效果,加重有关方面办案的成本,损害“络监督”的声誉和信度;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利用包括络在内的现代信息技术对外界公布有关腐败的信息。因此,如何让更多的人懂得利用和善于利用这一武器,扩展“权利反腐”,并且让“络监督”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
“权利反腐”得以顺利进行并且收到良好效果的前提条件。《中国新闻周刊》今年第二期报道,2010年12月29日,中国首次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建设》白皮书。“此举说明中国反腐败不是走过场,而是一场持续的斗争。”长期研究反腐败的学者杜治洲说。杜治洲2010年承担了中纪委监察部“络监督”重大课题,他指出,随着络监督的发展,中国的反腐模式在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后,权利反腐成为亮点。“近几年民众通过络揭发腐败,最终相关人员受到查处的例子越来越多,直接参与打击腐败的互动让民众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满足。”杜治洲说。白皮书首次肯定络监督的作用,评价络监督是一种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的新兴舆论监督方式。最早提出制度反腐模式的学者,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络集合公众意志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是典型的“权利反腐”。这种民间的“权利反腐”与体制内的“权力反腐”将共同构建中国特色反腐败的完整体系。文章最后分析道,中央借助人民群众强有力的支持与合作,克服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不断深化反腐败体制改革。更多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而不是局限于体制内的制度建设,只有这样才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通过上述的专家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以“络监督”为主要特征的“权利反腐”是未来中国反腐败的大趋势。“权力反腐”和“权利反腐”两者的关系应该是辩证统一的,两者应该有机结合起来。以“权力反腐”为“权利反腐”提供法律和行*上的支持和保障,并且成为其坚强后盾;同时,以“权利反腐”为“权力反腐”提供舆论支持、民意基础和准确的腐败情况信息反映。综上所述,“权力反腐”仍然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要模式,对“权力反腐”应该不断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包括弥补其某些缺陷等,吸收包括“络监督”在内的“权利反腐”反腐手段和成果,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而同时在法律的框架内,应该积极扩展“权利反腐”,充分调动广大民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构建中国特色反腐败的完整体系。本人博客赞相关美文阅读:·秋天,激情没有退减·绝句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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